应急电源
a.定义:应急电源(安全设施电源),用作应急供电系统组成部分的电源。
b. 电源来源: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的馈电线路;蓄电池;干电池。
c. 供电负荷:特别重要负荷。
d. 与正常电源的关系:与正常电源之间为主备关系,两者之间是独立的。正常电源和备用电源都失电时,应急电源投入使用。
对以上三种电源之间的关系,还需做以下补充说明:
(1)对二级负荷,只有当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才允许由一回6kV及以上的架空线供电,这种情况下二级负荷才不用设置备用电源。一般情况下,二级负荷需要有两回线路供电,含两个电源,但对两个电源的独立性不做要求。在实际工程中,二级负荷通常需要设置备用电源。
(2)对于三级负荷是否设置备用电源,如果用户有实际需求,则可以增加。
(3)根据特别重要负荷对应急电源的转换时间及供电持续时间的要求,可设置多个应急电源组合来满足要求。如图1所示,柴油发电机组和蓄电池组均为应急电源,两者配合为特别重要负荷供电





两个(或N+1个)模块必须采用相同的设计、相同的制造商、相同的额定值以及相同的技术与配置;
UPS电源系统的上游与下游仍存在单故障点;
在UPS、电池或下游设备维护期间,负载处于无保护电源下(通常,这种情况每年至少会发生一次,而且往往会持续2-4小时);
由于各个UPS电源设备的利用率均低于额定用量,因此运营效率较低;
并机台数增多时,需要外部静态开关和并机控制柜。
UPS电源设备的选型来看,与过去只关注单台UPS的技术指标不同,如今更侧重于它对系统适应能力的要求: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至关重要,电磁兼容性、输入功率因数和输入电流谐波成分也已经成为的指标。输入功率因数是否做到0.99和输入电流谐波成分是否小于5%已经成为考察先进UPS的主要标志。而且为了提高系统的可用性,在系统配置能力上是否具有多台输出均流冗余并机的能力,这也是现在UPS重要的指标之一。也正是为了提高系统的可用性,UPS本身必须是可修复的,而且是可以快速修复的,因此在结构上采用模块化、可在线热插拔技术是当前 UPS技术发展的主要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