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的极性应正确,输入、输出各级保护系统的动作和输出的电压稳定性、波形畸变系数及频率、相位、静态开关的动作等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试验调整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当以现场的终试验替代出厂试验时,应根据产品技术文件进行试验调整,且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UPS设备房与其他功能用房在同一个建筑内时,设备房与建筑内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隔开,隔墙上开门应采用防火门。
蓄电池室相邻的直流配电间、电气配电间、电气继电器室的隔墙不应开设门窗及孔洞。蓄电池室不应设置与蓄电池无关的设备、管道和通道。
UPS设备房与其他功能用房在同一个建筑内时,设备房与建筑内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隔开,隔墙上开门应采用防火门。
蓄电池室相邻的直流配电间、电气配电间、电气继电器室的隔墙不应开设门窗及孔洞。蓄电池室不应设置与蓄电池无关的设备、管道和通道。
UPS设备房的长度大于7m时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并宜布置在房间的两端;UPS设备房的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安全出口。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应采用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门,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设备房内打开。蓄电池室疏散门的宽×高尺寸不应小于750mm×196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