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UPS宜用于电容性和电阻性负荷;
(二)为电子计算机供电时,UPS装置的额定输出功率应大于计算机各设备额定功率总和的1.2倍,为其他用电设备供电时,UPS装置的额定输出功率应为大计算负荷的1.3倍;
(三)蓄电池组容量应由用户根据具体工程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选定;
(四)UPS的工作制宜按连续工作制考虑;
(五)UPS配电系统各级保护装置之间应有选择性配合





【UPS日常管理】UPS设备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带入食物或存储食物;严禁设置和使用寝具、灶具、电热水器等;UPS设备房内严禁烟火,对于动火作业应办理审批手续,作业过程严加管理。
【巡检巡查】UPS设备房的责任单位应建立UPS设备房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巡查、检查的频次及要求等,主要巡查以下内容:
(一)设备房内应保持清洁,设备及电池表面无灰尘,温度、湿度应符合厂家产品说明书相关要求;
(二)房室通风换气设施、空气调节设施运行正常;
(三)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处于适应工作状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四)UPS风扇工作正常,输出处无明显高温,过滤网或通风栅格及进出风口无堵塞、无杂音;
电池注意事项:
电池充放电电流一般以C来表示,C的实际值与电池容量有关:例如,100AH的电池,C=100A。铅酸免维护电池的佳充电电流为0.1C左右,充电电流不能大于0.3C。充电电流过大或过小都会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放电电流一般要求在0.05C~3C之间,UPS在正常使用中都能满足此要求,但也要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如电池短路等。
充电电压:由于UPS电池属于备用工作方式,市电正常情况下处于充电状态,只有停电时才会放电。为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UPS的充电器一般采用恒压限流的方式控制,电池充满后即转为浮充状态,每节浮充电压设置为13.6V左右。如果充电电压过高就会使电池过充电,反之会使电池充电不足。